送洗的包包、衣服洗壞了怎麼賠?談不攏時最多賠洗衣費 15 倍,弄丟又沒發票賠 20 倍、上限 1 萬 5
站上 2007 年有人把 Celine 淺藍色布包寄到高雄清洗,原本約定 5 月 31 日洗好寄回,拖到 7 月 12 日才收到,顏色還變深了;2008 年也有人說洗包店把黃色帆布包洗到看得見白色,店家回答「這是正常」。送洗出問題時能要求什麼,經濟部公告的「洗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寫了具體的倍數。
先說一個限制:這份規定的用語是「送洗衣物」,包包、鞋子、棉被算不算,條文沒有定義,本文不下結論;專門洗包包的店是否適用,可以先問店家的洗衣單是不是依這份規定訂的。
洗壞了:先協商,談不攏才看倍數
| 洗壞的原因 | 賠償上限 | 依據 |
|---|---|---|
| 沒依洗燙標示或約定方式洗 | 洗衣費 15 倍 | 第 12 點第 1 項第 2 款 |
| 明知標示不正確、或明知你指示的方法不當卻沒說 | 洗衣費 15 倍 | 第 12 點第 1 項第 1 款 |
| 過失而不知標示不正確 | 洗衣費 10 倍 | 同上 |
| 沒有標示,業者沒依專業決定洗法;其他過失 | 洗衣費 10 倍 | 第 12 點第 1 項第 3 款 |
| 共同上限 | 不超過重置價格 | 第 12 點第 2 項 |
洗衣費用了優惠價的,仍依沒優惠的價格計算。賠了之後,洗壞的那件還是你的,依第 15 點可以要求返還;不得記載事項第 6 點也禁止約定「賠償後衣物歸業者所有」。
嚴重縮水、變形、移染、變色到不願穿著、未能達到原設計功能的,第 14 點視為「滅失」,改用下一段不能返還的算法。
弄丟了:有發票照價值折舊,沒發票看倍數
| 情況 | 賠償 | 依據 |
|---|---|---|
| 能用發票或單據證明價值 | 依價值考量折舊計算 | 第 11 點第 1 項 |
| 沒發票,保管期間內遺失 | 洗衣費 20 倍,最高 15,000 元 | 第 11 點第 2 項第 1 款 |
| 沒發票,逾期未取之後遺失 | 洗衣費 10 倍,最高 10,000 元 | 第 11 點第 2 項第 2 款 |
以洗衣費 400 元為例:沒照洗標洗壞,談不攏時最多 6,000 元;保管期間內弄丟又拿不出發票,賠 8,000 元。把自己的洗衣費代進送洗衣物賠償試算就能算。名牌包這類價值高的,第 13 點允許送洗前另外約定賠償金額,比事後按倍數爭執有保障。
洗太久、沒去拿
| 情況 | 規定 | 依據 |
|---|---|---|
| 沒約定完成日 | 收件日起 15 日內洗好 | 第 9 點第 1 項 |
| 逾期 5 日仍未完成 | 洗衣費減半 | 第 9 點第 2 項 |
| 逾期 30 日仍未完成 | 免費 | 同上 |
| 洗好後沒去拿 | 業者仍免費保管 1 個月 | 第 9 點第 3 項 |
| 超過免費保管期 | 每件每日最多洗衣費千分之十,總額不超過 6 個月 | 第 10 點 |
2007 年那位網友原本約定 5 月 31 日完成,7 月 12 日才收到;中間店家要求多給時間、網友也同意再等,約定期間算不算因此延長,會影響第 9 點怎麼適用,本文不替個案下結論。顏色變深的部分,另依第 12 點或第 14 點處理。
不適用的情況
- 自己送洗前就知道有污漬、破洞卻沒說:第 3 點,業者的賠償責任可以減輕或免除
- 店家事先說可能洗壞、收了特殊處理費:第 13 點,毀損超出告知範圍的,賠償不受上面倍數限制,但不得低於洗衣費加特殊處理費的 2 倍;在告知範圍內的,本文不下結論
- 領回後很久才發現:第 4 點要求領取後從速檢查,怠於告知的不得請求賠償
- 自助洗衣店:自己操作機器洗,不是把衣物交給業者洗燙,這份規定的適用本文不展開
- 包包、鞋子、棉被:條文用語是「送洗衣物」,是否適用沒有定義
實際該怎麼做
- 送洗時拿洗衣單或收據,確認上面有店名、電話、地址、品項、數量和價格(第 1 點)
- 有污漬、脫線或特殊材質,送洗時就告訴店家並請他寫在單據上;名牌包可以事先約定賠償金額
- 領取時當場檢查,有問題馬上告訴店家並拍照
- 先和店家協商減損的金額,談不攏再依上面的倍數主張;有購買發票就一起拿出來
- 店家不處理的,可以向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或聲請小額訴訟,流程見 legal 站的欠錢不還怎麼辦
常見問題
包包送洗顏色變深、褪色,店家要賠多少?
洗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 12 點:送洗衣物毀損,業者應賠償減損的價值,金額先由雙方協商。談不攏時,業者沒依洗燙標示或約定方式洗、或明知標示不正確卻沒告知,上限洗衣費 15 倍;過失不知標示不對、無標示而未依專業判斷,上限 10 倍;都不超過重置價格。移染、變色嚴重到不願使用的,依第 14 點視為滅失,改依第 11 點計算。
送洗的衣服不見了,沒有發票怎麼辦?
第 11 點:因可歸責於業者而不能返還,能用發票或單據證明價值的,依價值考量折舊計算;拿不出發票的,在保管期間內遺失賠洗衣費 20 倍、最高 15,000 元,逾期未取之後遺失賠 10 倍、最高 10,000 元。優惠價也要以原價計算。
洗衣店拖很久才洗好怎麼辦?
第 9 點:沒約定期間的,要在收件日起 15 日內洗好;逾期 5 日還沒洗好,洗衣費減半;逾 30 日,免費。洗好後沒去拿,業者仍要免費保管 1 個月。
洗衣單寫「洗壞概不負責」「逾期未領視為拋棄」有效嗎?
無效。不得記載事項第 4 點禁止約定遺失、毀損概不負責,第 3 點禁止約定逾期未領視為拋棄,第 7 點禁止約定一經領回概不負責;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違反的條款無效。
資料來源
實用工具:送洗衣物賠償試算
開啟完整工具與說明 →有優惠價也填原價
現在買同款要多少
依經濟部洗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104 年 1 月 1 日生效)第 9、11、12、14 點。不見了而能用發票或單據證明價值的,改依價值扣除折舊計算;嚴重縮水、變形、染色到不願穿的,視為滅失,依不見了計算。送洗前自己知道有污漬、破洞卻沒告知的,業者賠償可以減輕或免除;價值特別高的衣物可以事先另訂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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