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晚上我到家樂福買東西因一時貪念我把麵包和牛奶及一些零食飲料放進包包只將部分商品結帳了其他包包內物品沒結帳就帶出店外後來我當場被保全攔下並且他們直接報警我就到警局作筆錄也被送到臨時庭到了很晚才被放回來並且留下所有資料告訴我等收傳票再去開庭我真的很後悔因為最近經濟有點拮据一時沒想清楚做了不該做的事我偷的金額大約一千400多塊我很害怕怕被關請問我會被判刑嗎我的傳票大概多久會收到傳票收到後大概什麼時候會開庭我還需要去家樂福跟他們和解嗎?
家樂福偷東西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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