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警察要我到案說明,若與事實不符,可反控警方嗎? - 包包Doris · 2011-01-1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在網路上賣東西.,商品根本不是仿冒品,硬說我是賣仿冒品,很可笑....要我到案說明.若是接到書面通知則需要千里迢迢去到案說明嗎??根本與賣仿冒品者不上關係,可以反控警方誣告嗎??到案警局是彰化,我住北部.真是糟蹋人...有人有這方面知識可以分享嗎??或是有法律的專業可以賺外快到時幫我跑一趟,也包包All CommentsSarah2011-01-15可用存證函件寄至該承辦人並詳訴您所賣的物品是正品且還有當初購貨的發票留存廠商也願意證明本人批貨無誤此做為的缺點是移送法院後就必須親自跑法院而不是跑警局這種事不成立所謂誣告或是妨礙名譽依法人民有配合司法偵查的義務2011-01-1120:40:49補充:不理會該警察就會直接結案依法起訴或是向�Related Posts刑事訴訟法的問題公宰跟人形陶瓷撲滿算是小人娃娃嗎?daad真皮包包,台中哪裡買得到?超商商品被A走舊包包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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