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月中即將要開離婚的調解庭,我的情況是這樣:我跟先生分居一年多了,讚坐月子時期因為沒人照顧而回娘家,有一次帶寶寶去醫院打預防針在醫院跟他起口角,我的包包不小心掃到寶寶,他當眾人面打我一巴掌而事情過後完全不承認反而說是我打小孩,他之前有說過要去菲律賓還說過要去開砂石車叫我先住在娘家,後來我爸跟他媽因為某件事情撕破臉就沒有回去,我先生一直都沒有工作,去年8月他才有工作可是都不肯支付寶寶的生活費,寶寶的開銷幾乎都是靠我打零工所支付的,我去上班時把寶寶交給我家人代為照顧,寶寶我在下班後也幾乎都是自己在照顧,去年5月我跟我媽去我先生家談要離婚的條件,當時有說他每個月要支付5000元的生活費,以後小孩上學教育費要另外付,以及我如果有再嫁人要把寶寶歸還他等等,可是當時因為找不到證人去他家找他媽當證人我先生卻說還要附加條件說寶寶的健保要讓我們去付,以及3次沒有看到小孩就要更改監護權,還說週1~週日每天早上9點到晚上10點都可以來探視,我跟我媽沒答應他就不肯看辦理離婚手續,當初講好的5000元生活費連一毛都沒有出到,我後來跟他電話談論這件事情他反悔說他家又不是很富有等等的耍賴不肯出生活費還要求監護權要共有,甚至叫我直接去法院把他告死(有錄音),當初我跟我媽去他家談判也也有錄音,當初簽字的離婚證書也保留著!我想請問一下:1.如果調解不成的話上訴是有可能判准離婚嗎?2.如果離婚了照目前的情況看寶寶的監護權又會瑰誰呢3.我有去法扶申請律師如果開調解庭我申請的律師會到調解庭嗎?...Showmore
要開離婚的調解庭,有些事情想請教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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