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收到裁判書~ - 包包Jacob · 2006-09-0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在網路上販賣仿冒包包,現在判決處拘役50日,易科罰金佰元折算一日。緩刑二年。罰金的部份上面也沒寫多少,這樣是要罰錢嗎?緩刑二年又是什麼意思?包包All CommentsPoppy2006-09-12判決主文的意思就是:妳被判決拘役50日,但可以選擇以罰金代替刑罰,若要以罰金代替刑罰,一天折算三佰元。妳應該是在2006/7/1新修法實施前犯的,所以是銀元,還要乘上三倍,就是一天換算成九佰元。以上是妳被科處的刑責。接下來解釋「緩刑二年」:緩刑二年,就是法官認為妳是初犯,所以給妳二年時間,暫時不執行(不必關也不用繳納罰金)。結論:因此,在這二年以內,妳都沒因其他犯罪,而被判決「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就不用受上述的刑罰了。PS.當然,如果被上訴,就要以二審判決為準了。...ShowmoreBennie2006-09-10如果沒人上訴,那就恭喜你了,官非已經結束!你二年內乖乖的,不要再犯法,就沒事啦!Related Posts我真的有失憶症?!被說閒話、被排擠怎麼辦關於POLO包包請問GARCIAMARQUE的包包...新竹哪裡有賣Converse的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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