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手牽羊罰一百倍?!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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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看到有些店家都會掛有那種"順手牽羊罰一百倍",或者是有些私人的地方會寫說"破壞物品賠償十倍"的小告示.......?我想請問懂法律的朋友們,在法律上這些規定是成立的嗎?有沒有相關的案例與解判啊

All Comments

Thomas avatarThomas2007-06-25
其實我覺得那是店家的恐嚇之詞:因為他們為了讓想偷東西的人有所警告,其實那是他們想私下和解,由店方主張和解的一種方法,因為順手牽羊就是竊盜罪,竊盜罪就是公訴,如果報警後由警方介入,警方勢必要移送這件竊盜罪,店家就無法以(如:罰一百倍的價錢)與偷竊者和解,舉例來說好了,一位16歲的學生,進去
Necoo avatarNecoo2007-06-29
有關於民事責任損害多少賠多少,但仍需負刑事責任。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7-06-27
那些罰一百倍或者十倍,在法律上都是無法成立,偷竊只成立竊盜罪,破壞只成立毀損罪,如果依據民法,最多只能照原價賠償
Kelly avatarKelly2007-06-28
私人規定和契約不成立這道理就像之前出現過的"性愛契約"一樣
Oliver avatarOliver2007-06-28
基本上應該是不能罰到那麼高啦不過~因為偷竊是屬於刑事案件~所以....要是老闆願意讓你罰100倍而沒把你送到警局~那你要很感激ㄊㄌ~因為一但送到警局~是會留下紀錄的如果是小朋友~當然依年齡的不同(未滿18.未滿12....的責罰都是不一樣的)但是如果是小朋友送到警局ㄉ話~警察通常會願意給小朋友在一次
Callum avatarCallum2007-06-27
應該是ㄆ成立的妳說破壞還有可能但是順手牽羊的話**一點的老闆應該都是移送法辦了吧!!比較ㄆ會**的應該是付錢而已法律應該只有成立順手牽羊畢竟他犯了偷竊...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7-06-25
我想那都是"不成文"的規定巴罰一百倍只是嚇嚇人ㄅ不然就會有人在等別人破壞了因為很好賺=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