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順手牽羊法律問題 - 包包Victoria · 2008-10-2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是一家小藥妝店的老闆今天依位女學生走出我的店之後警鈴響起店員立刻攔下並要求他再走一次也又響起一次之後要求搜包包女學生很冷靜的回答你沒有權利我自知有一條法律好像是一般民眾的確沒辦法強制搜客人包包於是我請他到辦公室我看他未滿20我請他打電話給家人他說:你沒有權力叫我做任何�包包All CommentsCharlotte2008-10-23~~~一.關於這個問題,牽涉法律條文甚廣,非一般基層警員所能熟悉,故而發生縱放現行犯之事件經常層出不窮,茲解釋條文如下:刑事訴訟法第122條對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必要時得搜索之。那個女學生是犯罪嫌疑人,所以可以搜索。~~~二.如何說他是犯罪嫌疑�Agnes2008-10-22嗯嗯~~先依現行犯逮捕後再依附帶搜索,搜索其可觸及之處所或交通工具~~2008-10-3120:57:24補充:大大~~公訴是指程序(相對詞為自訴~~出現在刑訴法~~)刑法上只有告訴乃論跟非告訴乃論竊盜罪是屬於非告訴乃論~~...ShowmoreLiam2008-10-25這位小老闆,你有沒有看過商店店員喊小偷後,結果被路人欄住帶回警局訊問的,然後結果發現抓錯人是誤會一場的?一定有看過或聽過對吧!那為甚麼那個人沒偷東西,卻被當成現行犯,還被帶回警局呢?1.好首先我們來看現行犯的定義:刑事訴訟法第88條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Hamiltion2008-10-241.法律是保護懂的法律的人,所以建議大大花點錢請個法律顧問,可以提供必要的諮詢,以免版主不小心觸法.很多店家為避免順手牽羊的情況,都會貼有偷竊抓到須賠償XX倍否則送警法辦的告示,曾經就有報導過的案例,被抓到的小偷拿錢來賠償的時候,同時報警處理,結果就是小偷以竊盜罪處理,而受害店家則犯��Rosalind2008-10-21基於法律上的條款您的確是沒有「自己」搜索其包包或任何口袋但是因為她有偷竊的嫌疑(警鈴響起)可以在「具公信力的第三者」(如警察)在場狀況下要求其出示包包及口袋內的東西但切記不可以「觸碰他人身體及物品」的狀況下實施搜索基本上「警鈴響起」這件事就可以為「偷竊」現行犯的成立因為這Linda2008-10-23的確,除非是現行犯,不然店家真的無法搜查消費者。但是,還是可以請警察來處理的。這我也不是很懂,我以前打工,店長說遇到這種情形,只能聯絡警方,請警方搜查。而且,正因不是現行犯,才怕冤枉客人,那更慘。這時,我想,只能用說的吧!唉......歹年冬呀~...ShowmoreRelated Posts6年前我買了一個假LV包包請問願意寄賣商品的廠商?新竹買nike包包.鞋子10點這樣方式測小氣男友.可以嗎.突然出現黑色螞蟻~不知道跟身上被咬的包包有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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