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和解之後如何再提和解無效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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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家暴受害者我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和刑事傷害訴訟不過我前夫有告我傷害(只是在出門驗傷時搶我皮包時造成的一個小擦傷)在我接到我前夫要被起訴的公訴書時我的律師竟然要求我跟對方和解和解當天我的律師沒準備協調內容協調內容是對方的律師準備的所以我們協調時很多東西都是對對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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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tha avatarEartha2009-12-23
1.你的律師在未經你的許可下撤回刑事告訴,律師的這種撤回不具法律效力,撤回是屬無效(最高法院31上735號判例)2.探視權是不可放棄的,就算放棄在法律上也是無效,但你的律師竟然改成不給探視權就喪失監護權,這種行為可能有刑法上背信罪的爭議.3.先將已撤回之刑事告訴具狀向法院聲請恢復原狀,理由是��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9-12-23
去律師公會申訴吧;如有相關疑問都可提出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9-12-22
如果律師有被對方收買,那你可以主張律師的行為構成侵權行為,向他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