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商標法再議發回續查?!我該怎麼辦...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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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露天轉賣網拍而來的一個格紋包包只是單純不適用轉賣並無營利意圖結果被保智大隊釣魚後依商標法起訴去年一月花蓮地方檢察署開庭後庭上判罰款一萬緩刑一年現在是四月了我還沒有收到任何判決書或是告訴我該如何繳款…但在前天我接到一封高等法院檢察智慧財產分署寄來的通知只簡單的寫了幾句一、本署受理101年度上職議字第xxxxxx號,被告xxx商標法再議乙案業經發回續查…二、特此通知三、本通知如有錯誤以本公告為準我一直以為只要繳清罰款後一年內不再犯就可以算是結案了現在這樣我會遇到什麼罰責呢我該怎麼辦覺得好難過…希望大家給我一些解答與建議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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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 avatarLinda2012-04-02
最好的辦法就是多賺點錢你這個案子是有模糊空間的包括到現在網拍業者都無法自清難道我們不能將用過的二手包轉賣嗎那什麼叫做二手?又該如何定義網拍太麻煩了不然作點別的...請參考參考資料
Eartha avatarEartha2012-04-02
法律當然不是拿來ˇ對付無知的平民但是對於不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尊重商標的人該法辦就是要法辦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2-04-03
最好的辦法就是多賺點錢你這個案子是有模糊空間的包括到現在網拍業者都無法自清難道我們不能將用過的二手包轉賣嗎那什麼叫做二手?又該如何定義網拍太麻煩了不然作點別的...請參考參考資料嫻的回答很那個?什麼是模糊空間??noncat*違反商標法是相當明確的,可能是廠商有意見,認為判太輕了,希望從重量刑。所以你可能不妙了!刑事後,你還要接著廠商的天價民事賠償,如是LV格紋的你就死定了,LV律師團隊會告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