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這樣算違反著作權法嗎? - 包包Anonymous · 2008-02-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今天想請教一些懂著作權的大大,關於著作權的問題!我並非實體店家,也沒有所謂的營業登記,能夠販賣CD或DVD或光碟那類的影片或音樂片或遊戲片嗎?當然,東西都是正版與原版貨,而非盜版品!另外啊,像我自己到日本買的wii的正版遊戲片回台灣,因為玩膩了,能拿來販賣嗎?擔心不慎觸法,請教請教大家!!謝謝~...S包包All CommentsElma2008-02-27這個其實是有爭議的!這牽涉到真品平行輸入的問題因為你在購買當時,已經向店家履行了付錢的義務,廠商已經不能再干涉你的行為(包括販賣、轉讓)。依據專利法第56條第六項:專利權人所製造或經同意製造之專利物品販賣後,“使用或再販賣該物品者“,專利權則為無效。所以“水貨“的意思就�Skylar DavisLinda2008-02-28請參考權利耗盡原則,大意是指,當某物被製造出來之後,第一次進入市場之後,原作者即喪失對「該物件」的財賣權與使用權,任何以合法手段取得「該物件」均能將物品讓與他人或自由使用,原作者不得干預或主張權利。以書籍為例今天我買一本「中國現代史」王小明著,他是三X公司出資請王小明Freda2008-02-29不管正版盜版通通別賣!在國外是正版帶回國內雖然也是正版但是沒有代理權販賣一樣觸法!簡單的說違反著作權法是刑事責任(公訴罪)所判的刑責(期)絕對比吸食毒品來的重!信不信由你不得不慎!2008-02-2717:11:37補充:以之前網路熱門案例>(大陸合法光碟台商帶回台灣)韓劇DVD被釣魚代理商告侵權(俗稱��Zora2008-03-01可以啊像是奇摩拍賣賣家也是有大學生.高中生啊~他們沒有實體店家也沒有所謂的營業登記~他們也一樣可以買賣啊~正版遊戲片回台灣,因為玩膩了,再賣掉~是屬於轉手吧~你買正版時的錢(已含有給作者的版權費了)所以只要是正版的買賣都ok啦不是正版的,千萬別買或賣,因為盜版的買賣就一定會違反著作權��Related Posts*完美世界-遊戲問題*GIANTROBO雜問...3月要去巴里島~有很多問題有關證件遺失(但身分證無遺失)該怎麼辦我發現有人吸毒,我該報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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