贓物的去處!?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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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大家好,如果有一天,我的皮包在學校被人偷走,結果小偷拿著皮包,去買壹台價值1萬8千塊的數位相機以及腳架,那最後小偷被抓到了,那那台數位相機的流向哩!?他算是贓物吧!?是否可以申請民事訴訟!?那個人也還是個大學生,會遭到什麼樣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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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avatarAndy2005-04-30
數位相機及腳假列為贓物,為其犯罪證據...證據數位相機及腳假,由檢察官裁決處理方式..你要提出竊盜及民事賠償你皮包內財物損失..大學生如果滿十八歲就應該受刑法320條竊盜罪論處...未滿的話交由少年法庭..
Lily avatarLily2005-04-30
是贓物,會沒收。可以起訴請求小偷賠償損失。偷東西最一般的情況是普通竊盜罪,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判六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判二年以下,如符合要件,可以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