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學生目前在打工但今天遇上客人跑單(就是沒付錢就跑了)所以我平白無故要賠上1800元雖然對某些人來說才一千八算是少錢但我時薪也不過90一天工作下來也不過600元而我去了警察局備案警察先生竟說只不過一千多元而已就當做做善事希望我別計較但我真的不明白警察先生難道連幫我揪這跑單客人出來也懶的幫嗎?我其實也不是非得要要回那1800只是我覺得一個人信用很重要如果客人跑單當做做善事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想那位客人一樣跑單?!這是信用問題錢是其次難道警察到這樣漠視不管嗎只管大事?真的很失望我只是存脆分享我的心情沒有別的意思^^\"若有與我相同的經驗歡迎一起分享
警察真的是保母嗎?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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