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件掉了被減到 - 包包

Table of Contents

證件掉了被減到但皮包裡面沒錢只有證件但對方要求要給他錢他才肯還法律上有方法可以處理嗎

All Comments

Gary avatarGary2007-06-14
1.撿到證件不還..是觸犯了刑法337的侵占遺失物罪2.以要給錢才肯還你的話可能觸犯了刑法346恐嚇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如金錢或物品),以恐嚇(恐嚇之要件是心生畏懼..如對方稱若不給錢要把你的證件去申請人頭戶做其它犯罪工具等...若對方跟你說若沒給你錢不還你..請問你會真的心生��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07-06-10
撿到你的證件沒還給你那是觸犯了刑法的侵占遺失物罪第三百三十七條(侵占遺失物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但如果還要給錢才肯還你的話,那就是觸犯了恐嚇罪喔.第三百四十六條(單純恐嚇罪)  意圖為自己��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7-06-12
看你個人先去警察局備案在去聲請登報作廢在等對方打電話給你你跟他約地方見面記的去之前先通知警察說有人要撿到你的身分證還跟你要錢.要記的要先通知警察是否要跟你同行在旁等待.等對方出來當他出手跟你拿錢時在跟警察打個通知讓他們過來抓他就好了
Lucy avatarLucy2007-06-11
我也最近掉整個皮夾有現金,信用卡跟所有證件現金是拿不回來了~鐵定的信用卡~也直接報遺失~以免別人刷ㄌ我要負責證件~我建議你先去辦身分證掛失補辦當天五點前辦理當天就可拿到其它證件再慢慢補辦因為你身分證一辦掛失戶政機關就會連線通報他拿去辦各種手機或抵押你都可事後不承認不然你沒��
Eden avatarEden2007-06-10
知道對方是誰就好辦了,不還找警察。至少要揹一條侵占遺失物,要求給錢的部分請錄音蒐證。到時候換對方來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