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大大幫幫我!很著急!關於侵占案件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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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對方是在聊天室認識的,1月26日晚間11點左右約在士林某高中門口見面,見面之後他說要帶我去逛萬華,結果卻沒去逛反而在萬華某間旅館休息一晚。原本隔天1月27日要約去九份遊玩,結果下雨我就說要回家。然後上機車前,他還問我手機有沒有放皮包內(我有兩隻手機),放褲子後面口袋會被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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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a avatarDelia2008-04-01
我想你在萬華派出所報的案,警察應該是沒有幫你備案,不過他不是有借你電話讓你報掛失,那你可以去查通訊紀錄,從這方面去找出你有去報案的證據。ps.如果找到證據,就去投訴那個警察吧!!現在警察吃案的情形,時有耳聞,該是讓他們警惕一下了!!至於你告那個網友侵占的部分,你可以去調監視器
Lauren avatarLauren2008-04-05
那則也太誇張了!一開頭說是昔日舊同事補充又說是網路聊天室認識!真的是裝傻。還在那意圖裝死,侵佔就侵佔!我想既然已上法院了,一切交由法院吧!至於小安那個意見你可以補述給法官!雖然沒報案卻是由警員借給你電話去止付的!這點非常有利!証明你當下就有處理!...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