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人幫忙美國代購包包.結果到台灣被扣稅金9千多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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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我請拍賣的賣家幫我買了一個包包.但寄到台灣後郵局打來要我去領包裹.說還要補繳9千多的稅金.但是幫我代購的買家她外面的金額並沒寫那麼高!所以是海關開封檢查的嗎?(因為是買香奈兒的包包.標價有在裡面!)想請問一下我是不是可以回退去給賣家(.因為這樣補稅的話都快多了一萬塊了!)那個賣家說等下次要寄東西再另外寄一次給我?這樣是不是有可能不用扣那麼多稅?如果可以我是直接跟郵局的人員說包裹要退回去寄件者那嗎?該怎麼說比較好呢?希望有人教教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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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id avatarEnid2010-06-14
首先有兩個跟郵包相關的法條1.海關緝私條例第9條海關因緝私必要,得對於進出口貨物、通運貨物、轉運貨物、保稅貨物、郵包、行李、運輸工具、存放貨物之倉庫與場所及在場之關係人,實施檢查。2.海關緝私條例第38條郵遞之信函或包裹內,有應課關稅之貨物或管制物品,其封皮上未正確載明該項貨物或物品之品質、數額、重量、價值,亦未附有該項記載者,經查明有走私或逃避管制情事時,得沒入其貨物或物品,並通知進口收件人或出口寄件人。你的包包是被海關依法會同郵局人員拆開檢查的商品的價值不是依託運單上的金額而是依實際來貨的價值做決定繳稅的金額也是如此現在被海關發現來貨價值與申報不符通常會有3個選項1.補稅這也是一般最常見的狀況只要你繳交海關開出的補稅金額就可以放行通關2.退運退回給原寄件人不過可能會損失運費(EMS的話不用再付運費,一般的才要付運費)3.沒入海關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8條沒入這很少見但也不是不可能依你目前的情況如果真的不想付這筆稅金的話可以打電話給郵局的人員告知你不想領了選擇要退運並且需要你本人帶證件印章親自到郵局的櫃台辦理如果加上稅金後你買的包包還是比市價便宜的話可以考慮把付稅金後把包裹領走畢竟下一次再寄進來並不一定躲得過海關的檢查萬一在來回寄送的過程中遺失那不是得不償失畢竟當初填寫的金額太低並不能獲得郵局太多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