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四已去地檢署偵查庭,因我是賣阿姨送我的包包,不知道那不是真貨,我把他放上去網拍,造成觸犯商標法.我當時沒想那麼多,一心只想要轉賣換現金.才賣2000元.所以去偵查庭時檢察官都一直逼問我....最後是說這案子採簡易判決.可能是(緩起訴,6個月以下,罰金..)檢察官只是跟我說不會被關...當時我沒有給檢察官悔過書,也沒有開口請求要緩起訴...現在我該怎麼辦,我從沒犯過錯..我真的很害怕會被判罰很多錢..現在還可以去請求緩起訴?還是等判決書下來再請求?...Showmore
觸犯商標法,檢察官說採簡易判決?是什麼意思?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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