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犯商標權,LV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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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也是賣一個朋友送的LV仿包,不知現在捉這麼嚴,有個條子打電話叫我去,說是問問而已,特別交代要帶包包及身分證,我問了我朋友才知道千萬不能去,去了就掉入死條子的陷阱了,就像自己去自首一樣,尤其筆錄一簽名就等於是承認了,連翻共都沒機會耶,看了一下知識網才知好多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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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8-06-26
看您文中的意思是還沒賣出LV仿包,因有網路警察會假冒買家購買您的商品去檢驗是為仿冒品作為證據,再以商標法提出告訴,主要也是要查出(專業在賣仿品的商家),即然如果您還沒賣出,警察也沒證據,您大可不用去.記得要將您的LV仿包下架,就應該沒事了.
Connor avatarConnor2008-06-27
請問最後您有去嗎??警察連付錢買您的東西也不付錢了喔!!還要您直接拿証據去投案,真的是…警察朋友是告訴我,叫你去,就去嗎??等他寄傳票來再說吧!!!就算寄傳票來也別去,等寄3次不到,警察會申請拘提,不過他是說申請拘提沒那麼簡單,就算拘提了,坐警車到警局去,這樣也好呀!省了車錢。主��
Rae avatarRae2008-06-27
按道理..一般違反商標法是由代理商去報案偵辦.並使用釣魚的方式將賣家引出...由員警至網路上找仿包..卻沒有用釣魚的方式將賣家引出.而是以電話聯絡請賣家將仿包帶至警局製作筆錄的事情非常少見...若賣家宣稱沒有這個包包.警方也只能以圖片當作證據去製作筆錄...會使證據的可信度大打折扣..原因�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8-06-26
1.請問這是法律諮詢發問?還是抱怨文??2.錯別字,注音文,語意不明.3.事後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