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計程車發生車禍對方要求營業損失(台北)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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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rin
at 2008-12-3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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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館自來水停車場前,本來打算停在裡面,當時前面有已經有兩台車輛準備停入,而我也在等待中,後來大算不停了,就先打方向燈,在看看後照鏡,發現後面沒車,就慢慢轉向,等轉差不多過了3/2以後,怎麼突然有台計車車,衝出來,計程車撞到我的駕駛座前惻,他則是副駕駛座,有凹進去,請教一下,車體部分我的保險公司都說ok,可是對方要求賠償營業損失,要求計程車工會1680元一天,可是誰錯都不知道,我要答應嗎,還是等肇事責任出來,還是有其他解決方法。(ps:剛有打電話給我說元月31日進廠維修,這幾天生意會很好,又不知道要跟我要求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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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ierra Rose
at 2009-01-04T12:48
其實你們的肇事責任歸屬很難釐清,後車撞前車通常是後車的錯,因為沒有注意前方的動向,再加上如真的像你所說你有打方向燈的話,表示你有遵守傳遞動向訊息給後方知道的義務責任,或許是後車貪快沒注意到你的動向而己!你當時有請員警來現場做筆錄及拍照存證嗎?如果要送鑑定的話,必需要先請交通警察來車禍現場做筆錄及拍照或畫示意圖存證;否則的話鑑定單位很難去針對事發現場做釐清責任歸屬的判斷~計程車的營業損失是一種道義賠償責任,沒有一定的標準!對司機本身來說當然是愈多愈好~以計程車工會的相關規定來說,扣掉車租的部份至少需補貼司機每日營利收入至少800元以上,也就是說如果對方司機的車子是用租的,那麼在維修期間他仍必需負擔車租給車行,而這一部份的車租是必需由肇事的一方來負擔的,另外除了車租外還得負擔司機本身每日的收入!看車種的不同,租金會有很大的差異,至於這一部份如果真要賠償,最好是請司機的車行開立收據證明給你,以免司機自己亂開價!1600CC的車子行情約800元/天1800CC~2000CC的車子行情約1000~1500元/天如果車子是司機自己的,那麼車租的計算方式是靠行費除以31天乘以維修的天數,一天幾十元而己;通常靠行費一個月為600至1500元不等,要看參加的公會或車行以及車子的年資來計算~因為這是司機每天所必需付擔的必需成本,道義上是必需要由肇事責任的一方來負擔!計程車司機的收入計算方式簡單計算是每天的營業收入扣掉車租及油錢以及靠行費或無線電派車服務費的每日成本後剩下的就是司機本身的純利收入!通常一天如果跑3000元的話,扣掉車租1000元(舉例),再扣掉油錢1000元,再扣掉一些有的沒的如吃飯,行費等等的約300元,則司機一天的收入就是七百元;而租金的部份不只是向車行承租的計程車,如果是自己向銀行貸款的車子或分期購買的車子,一樣也是將每個月所必需負擔的金額來除以31天再乘以維修天數來計算,其實跟租車的意思差不多,差只差在是自己的車或是車行的車而己!而這一部份必需由司機提供計算方式及相關資料供鑑識單位或訴訟調解委員會或民事庭法官裁判,口說無憑~現在計程車很難跑,平均一個小時跑的到200元算很好的了!如果以一天八小時計算的話差不多是1600至2000元不等,但還必需扣掉油錢,租金剩下的才是淨賺的!雖然車子的租金行費必需由肇事的一方負擔賠償,但因為車子維修期間沒在動也不用加油,當然不能用平常的方式來計算,至少要扣掉油錢的部份,所以千萬別聽司機自己在那邊說的頭頭是道,你自己也該有些基本的認知及底限!雖然司機跑車很辛苦,但發生這種事誰也不願意;靠這行吃飯的多少都會遇到交通事故,通常也只能自認倒楣!否則的話只要出個車禍一天就有1680元的收入,那我每天都找車撞就好,何必載客載的那麼辛苦?每天躺著也有五六萬的收入~試著先和司機私下調解看看,如果對方開價是你所能接受的範圍那麼就私下和解吧,但和解歸和解,最好能立一份和解書把約定事項都註明在上面,並且將賠償金額及交付時間特別註明後再由雙方簽字以供日後做為依據,以免司機日後又來找你麻煩扯一堆有的沒的!如果你無法接受對方的漫天喊價,那麼可去當地戶政事務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協調!道義賠償是肇事的一方應付的道義責任,既沒有一定的標準也無特別例假日之分,不用管它!車子只要還能開,沒有撞到面目全非或是有影響到載客功能就好,是他自己不開要去維修的,跟你沒有關係~2009-01-0202:42:59補充:車子維修賠償的部份保險公司會處理所以你不必擔心,既然保險公司會賠其實賠一萬跟賠三萬都一樣,主要是看保險公司的認知在哪裡!至於營業賠償的部份你可詢問看看保險公司有沒有處理,或是請業務代為協調,如果真的喬不好或對方獅子大開口就跟他慢慢耗吧,你就說那既然談不攏就先送交通事故鑑定再說,等報告出來後再去戶政事務所找調解委員會協調,如此一來等到協調結果出來至少還要二三個月以上的時間,對他來說時間就是金錢,我想他也不會在那邊跟你慢慢耗吧!2009-01-0202:47:52補充:還有,你因為保了意外險,所以不管肇事責任歸屬是誰,你的保險公司都會負責賠償跟維修,所以不代表保險公司願意出險就表示是你的責任~所以既然有爭議而且當初有請員警來事故現場拍照做筆錄的話,不妨就送交通鑑定吧,而維修的部份保險公司會去看車禍現場記錄再來評估賠償的部份,當然不可能讓對方亂搞,這一部份你自然不必擔心,都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囉~2009-01-0202:51:28補充:如果有爭議的話,保險公司也會要求送交通鑑定~至於鑑定期間對方自己要先去墊錢把車領出來,然後再來跟你慢慢耗,直到鑑定結果出來看是否雙方都有錯,如果雙方都有錯那麼你及保險公司就自然不必去負擔維修賠償的錢~到頭來對方也是鬧的一場空而己,不但元旦沒賺到錢,還自己掏了腰包去修車!反正遇到這種人就跟他耗吧~2009-01-0202:56:40補充:交通鑑定的結果不會直接了當的告知雙方誰對誰錯,而是針對現場還原做評估,到時候的結果可能會是甲乙雙方都有責任,而甲方因為疏失沒注意後方來車而有70%的肇事責任,而乙方因車速過快且未注意前車方向燈訊號而有30%的肇事責任,或是甲方需負擔全部過失責任等等~以我的看法是前者各自都有錯的機會比較大,而雖然你的過失責任比較重,但也因為對方也有錯所以不致於要全額賠償,乙方自己也必需要負一點連帶責任,所以如果是這種結果的話最後的調解委員會甚至是民事法庭的判決對你也是絕對有利的~...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09-01-07T03:38
請問你是否有叫警察來做記錄與測量呢?如果有的話.一切交由保險公司與警察的測量紀錄為依據.不必理會退方等警方測量結果確定誰是誰非再做決定也不遲.通常警察的辦案效率是可以期待的........但如果你事發當時沒有叫警察來作測量與紀錄的話.對方可能會獅子大開口的向你索賠.所以你可以向地方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評估你的收入能力作為賠償依據.如果對方不停的打電話給你而且語帶威脅或是恐嚇請你錄音存證.以作為日後上法院或是調解委員會的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