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拍賣法律問題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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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有件事要麻煩你們,我在網路跟賣家以物換物(名牌包包),是用寄ㄉ,收到後包包ㄉ內曾無法使用,我拿去LV要更換內曾店員說包包有自行修補過無法幫我換,我打給賣家他不接電話,用他拍買寫信給他才回,說包包是朋友寄放ㄉ他不瞭解,還說我自己沒問清楚,二手物品我相信一定都有使用橫跡,但不制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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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ice avatarCandice2007-01-05
1.你們這樣的情況不可能告刑事的,只能告民事的 民事的結果不是有沒有罪,也不會被關,要看你怎麼告2.你們既然是以物易物,基本上還是契約的行為,這種契約物的 品質當然是考量的重點,因此如果你認為這樣的瑕疵是重大無 法彌補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契約,雙方並同時返還其物3.如果物的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