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男方滿19女方17發生性關係懷孕但男方有軍人身分 - 包包Rae · 2013-11-0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發生關係時男方是18歲女方17歲經朋友介紹交往在彼此都有好感發生性關係後來女方家長知道後有意規勸女方也被其父母感動以課業為重跟男方要求分手無奈再分手前夕又發生依次性關係經過一各月之後女芳告知男方她已懷孕但是南方發生關係時有軍人身分現已退伍請問會涉及軍法嗎或是民法還是刑法包包All CommentsMason2013-11-03兩情相願且雙方已滿16歲,既然沒有違法,自然也沒有什麼軍法民法刑法問題.2013-11-0318:17:05補充:性交易是指對價關係,例如:提供金錢,皮包,包養等.3樓的回答者是誤用性交易防制條例,所以回答有誤.因您說女方已滿十七歲,且兩情相悅,無性交易(以財產或物質交換性行為),以上是沒有違�Puput2013-11-04如果有軍人身分確實可能受到軍事法院審判可能還是要看具體情況,官兵有行為不檢之過犯行為,會依陸海空軍懲罰法懲罰,現役軍人的罪罰會比一般民眾來的加重,最好能找到對方家長請他們看能否撤銷告訴,私下和解看看***************************律師回答***************************...ShowmoreIsla2013-11-06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版主有提到性交易嗎?應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條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第49條第9款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九、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David2013-11-07樓上的大師說的???????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罰則)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Gilbert2013-11-06發生性關係看女方父母是否提告如果提告以軍法論刑以民間法院審理Related Posts關於澳洲打工的相關問題★寄明信片,可否連透明塑膠套一起寄?如何有個好批發?天蠍女對我是什麼感覺?(天蠍女佳)中壢市及桃園縣個性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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