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法律問題!急!!有關偷竊與毀謗 - 包包Lauren · 2007-01-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之前因為店家發生竊案,監視器有拍到小偷把衣服帶進更衣室裡,但是沒拍到小偷把衣服放進包包裡。請問??一、因為我們已經報案了,現在又想說算了,自已賠錢了事,有辦法嗎?二、如果真的告了,這樣偷竊罪會成立嗎?三、如果對方反告我們毀謗的話,會成立嗎?又會被接受什麼處份內?這個問題很急!煩請了解法律的大大們幫幫忙!謝謝包包All CommentsIda2007-01-29任何案件成立前 賴不掉的證據 抓姦在床 就算兩人真的"蓋棉被純聊天"在法庭前 你起毒誓 也沒用你並無對方偷竊的証據 只表示衣服確實不見 也認為衣服就在他包包 你卻沒當場抓他當場拿出他包包裡不見的衣服 讓他啞口無言 既然已備案 警方也受理 但沒有犯罪對象 問筆錄屬程序部分可自行到派出所銷案 警方對這事也很頭痛 根本無法辦起除了沒有上述事證 也未能證明他就是犯罪者 基本上誰也不會無聊自找麻煩萬一你控告他法院會發傳票傳喚他到時拿不出任何證據若是我不管有沒有偷這樣的經歷我怎麼樣都會整回去的到時對方反將你一軍你反而要花更多時間請律師打官司誨謗人身攻擊可大可小看他的律師多強決定你該賠償給對方的精神損失的金額其實像這種事不但麻煩也算倒楣自身防備措施先做好才有立場抑制這樣的人得到一點教訓希望對你有幫助^^" 更提不出他確實偷竊的 ...Vanessa2007-01-27小偷拿了衣服,衣服已經在他的手上,表示偷竊者已經占有該衣服,表示行竊者得手了,構成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之竊盜罪。因為竊盜罪是公訴罪,不能撤回告訴,我的建議是依法處理,不要忽而提出告訴忽而不告,因為會牽涉態度不一致時,警方或檢方的筆錄會亂寫,將來就沒完沒了(前後所說不一致時,有可能誣告)。如果單純不想告,將不想告的意思表達當然沒有關係,可是很多混蛋警察會改寫,例如會寫成其時我們不能確定是拿衣服的,是拿走我們公司的衣服,或經查衣服並沒有短少等類似亂七八糟的鬼話。...Related Posts違反商標法如何改變自己個性?我在桃園經國路家樂福撿到包包,我要如何確定包包失主領回了呢NIKE有側背的包包嗎?如何清除包包上的髒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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