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請幫我解釋這篇法院判決案例,很急!(贈20點)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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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案例是我要繳交的一篇報告1.請告訴我案例中『張oo』『柯oo』『余oo』這三人是什麼關係2.本案例的清楚解釋敘述(我對法律不太懂,太多術語實在看不懂)3.我需要針對這篇案例寫一篇報告,請幫助我這篇報告的撰寫方向4.小弟在此先感謝各位的大恩大德,此報告真的很急,先謝謝各位,謝謝訴訟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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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wig avatarHedwig2006-04-19
簡單的說原告是余oo被告是柯oo訴訟代理人是張oo 內容白話一點來講,大約是:柯oo跑到余oo的家裡偷了行動電話跟一些東西,後來余oo發現他給訴外人余oo的信用卡(這個余oo應該是原告余oo的親友)被盜刷了33000元,認為也是柯oo做的,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柯oo應還給余oo不當得利所得的錢,即33,000元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6-04-16
那個愛德華,張00應該是銀行的法務啦這種案子不會委託律師的都是銀行法務在打的只是這個人八成是個金或消金的法務而不是分行的就是了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06-04-17
原告應該是某個發卡銀行,銀行的訴訟代理人是張oo,他應該是一名律師! 被告柯oo是涉嫌盜用信用卡的民事被告,余OO是那張信用卡的持有人,因為她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所以被稱作「訴外人」。這個判決,的確是「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的好例子!柯OO雖然在刑事方面被判決有罪,但並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