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一時貪念拿了別人的皮包-很長的內容 - 包包

Table of Contents

朋友擔任管理員.上週有個工人櫃台換證件.卻不小心將皮包遺留在櫃台.我朋友卻沒有在第一時間還他.導致工人報警.後來警察來了解.也拍照.朋友雖然有跟對方道歉.承認是一時貪念.皮包裡的東西都沒有遺失.工人被帶到派出所做筆錄.後來.我朋友也被帶到派出所做筆錄.工人做完筆錄離開之後.我朋友還在��

All Comments

William avatarWilliam2009-10-02
大大你好!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以下是一點點意見提供大大參考:1.是否有前科?那得看大大對前科的認定了。一般來說,所謂前科,都是指有罪判決,但是依照大大的口氣,想告訴大大的是,進到警察局,做完筆錄之後,警察將案件移送,儘管事後法官是無罪判決,你曾經因為某某罪而遭警方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