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錢不管掉錢的對象是誰,依法都可以索取10分之3的金額嗎?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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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說,最近的法律有修改,我以前記得是10分之1,現在改成了10分之3,首先我想知道何時改的(小問題),另外我要問的是(重點問題),不管掉錢的對象是誰,都可以索求10分之3嗎?如果今天你撿到皮包裡面的錢應該不會超過10萬元,掉錢的對象就是個人,不是學生,就是上班族,不然就是企業家,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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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a avatarKama2010-12-22
你的第一個問題。何時改的確切時間,我不知道,應該是今年吧。你的第二個問題,這個問題有人問過了。http:/.yam.com/tlt/society/200910/20091012499390...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答案是,比照辦理。運鈔車也是一樣,要付三成的的謝金。就算是公家機關還是銀行掉的、也是人掉的阿,若是會�
Tracy avatarTracy2010-12-19
換個方式說撿到錢的人如果不還就是侵占...所謂的10分之3...其實只是要跟撿到的人說你要還錢你還了還有10分之3可以拿你如果不還你就是侵占他人物品...你撿到就最好不要給別人看到所以10分之3只是讓撿到的人還錢不要侵占的好藉口吧......
Hazel avatarHazel2010-12-19
如果明知道失主是誰,恐怕不會構成。過去有一個運鈔車的案子,是在轉彎過後被甩出來的,有人看到,就直接提走,當下運鈔車是停下來了,算不算構成失物,我認為不成立。試想我與你同等公車,你掏出皮夾卻不慎失手掉落,我搶先撿起,那算不算遺失物?...
Elma avatarElma2010-12-20
既然有法規存在;至少利多於弊.如:人非聖賢,惑是引誘,三成引誘人性成善行,乃是好樁一事矣!其實問題所在,在於個人解讀與觀感.法規成立乃開啟善行之道,貪也是人性另各行為.今日問題若是自己拾得;自身捫心自問是何者行為?所以無需先論定誰是誰非?不見得你是善行者而拾金不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