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老妹日前把一個朋友送他的(仿)LV包包上網拍賣求現(600大洋)後來商品賣出去了去面交對方出示警察身分並帶回警察局做筆錄三小時現在聽說要上法庭想請問一下各位達人像這樣觸犯哪些刑法法院有可能有哪幾種判決有哪些解決之道感謝各位達人的解答PS:警察只會釣魚嗎???大型犯罪集團不去專找弱小市民~~沒辦法觸犯法律就是觸犯~~~警察要業績也沒辦法~~~全台北市民都知道林森北路全都是做黑的~~~警察就是不知道~~~一樣繼續釣魚~~~專找沒靠山的~~~~
拍賣被釣魚該怎麼辦~~~~~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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