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網路上賣LV的包包三個,都是同一天PO上網去買的,但我不知這樣也會犯法,因我只想說把我用不到的東西賣掉而以,結果倒楣的事來了,我分別被兩個分局的警員查獲,有一方已經做完筆錄了,但今天又收到台中發來的文要我上去做筆錄,我想問像我這樣分別被兩個分局查到會發生什麼後果呢?我是第一次觸犯商標法,包包我也是在夜市買的,所賣的價錢也沒有賺(例如:我當初買2500現在賣1000元)我做完筆錄那邊的分局是跟我說我是第一次不會起訴而且賣的數量也只有三個所以LV的公司也不會跟我求償,他還跟我說他們之前也是抓過像我這樣的到最後也都沒事也不會罰錢,最多只有緩起訴而以,是真的嗎?請知道的人告訴我好嗎?...Showmore
我犯了商標法,請知道的人告訴我會如何?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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