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撿到手機,無盜打,對方SIM卡已丟棄,使用1個月了 - 包包

Table of Contents

我一個月前在某大學打球快六點半的時候我先離開吃晚飯吃完晚飯發現我的包包還放在某大學裡於9快半的時候跑回去拿發現包包裡四百塊被拿走,包包被丟在垃圾桶附近回到家要洗包包,卻從包包倒出一支Z610i當時心想比我的K750I還好當下就把對方SIM卡拔出並且丟棄,換插我的SIM卡使用一個月多,我每天都有打電話但是我沒有盜打他的SIM卡也沒用對方的SIM卡做犯罪行為結果,5月17警察打電話給我爸叫我20號到中山分局,我聽到時嚇一跳我在學校也算乖,成績普普不想在14歲就留下一個"前科"剛才找其他網友類似情況的回答中看到"會留污點",只問是真的嗎?P.S.對方是我國小同學,也是我現在國中的同學《不同班】和解的機會非常大,如果警察還是把筆錄給法庭我要上法庭嗎??拜託網友們幫我想想辦法真的很不想留下污點...Showmore

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8-05-19
在18歲以前犯罪的話在你18歲那天會**自動消除**任何人都查不到包括國家機關PS.除非你犯了大罪例如:殺人.恐嚇取財..之類的就會被留紀錄警察一定會把筆錄給法庭一定會上頂多給你訓誡或者是假日生活輔導吧不會留下汙點啦你18歲那天會自動消除以後不要再犯罪了喔=)...Showmore
Oscar avatarOscar2008-05-19
一定會有記錄,而且不難查,台灣在這方面並沒有太多的保障,(而且檢警的素質差的真的很差!)我國中意外車禍(過失傷人)上法庭,....和解!出社會後有一次上了警局,.....警察就跟我說我有過失傷害的前科(因為要唬我查了我不少資料)不過沒事不會有人去查這東西就是了!...Showmore
Rachel avatarRachel2008-05-17
你的案件屬於贓物罪,現在偷竊跟偷盜等等以上都是公訴罪。你說你未滿十四歲嗎??那你只能到少年法庭跟庭長解釋,為什麼撿到手機呢??為何第一時間沒有跟國小同學告知呢??以《少年事件法》中規定,未滿十四歲犯罪送到少年感化院或少年輔育院接受輔導心理的犯錯。直到刑期結束時,一定要等到十八歲之後,要看你當初在少年感化院或輔育院的表現,若表現優良的話,可以把你的案底註銷;若表現有點讓教育師(少年保護官或觀護人等等)頭痛,可能無法註銷你的案底,你了解嗎??(法律永遠保護你,你放一百二十個心,好嗎??)...Showmore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8-05-20
我記的只要對方持有手機時,按井+什麼數字就可以知道該手機的什麼序號然後就算sim卡你沒用對方仍可於你換上自己的sim卡使用該手機時,而得知你在使用+信號位置之類的你犯的是侵占罪,但也許會被說成是竊盜...Showmore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8-05-17
請教你有用他的證件做什麼事情嗎否則警察如何查到你撿到他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