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個工讀生老闆這樣對我他有錯嗎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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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ie
at 2014-05-2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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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包包的地方上班時薪110每天放學6點做到晚上12點假日就從5點做到2點事情是這樣的之前我有一天假日我不舒服沒有去上班我有傳簡訊給老闆老闆說這是馬後砲不因該傳簡訊因該要打電話所以他雲本打算扣我3000元的但念再我第一次犯就扣1千之後他叫我寫切結書切結書內容是:五六日不得請假請假者扣3000元事假要事先請提早一個禮拜請如果違反扣1000元我一天也才工作5.6小十而已有一次我連續兩天發高燒我真的不舒服到沒辦法說話沒辦法打電話老闆說那你有沒有吃飯我說有他就說那你打個電話講也那麼難?所以那兩天他扣我2000元我一天都沒有作10小時了他有權利扣這麼多嗎?後來之後我跟老闆說我身體沒有很好可能先辭職他說因為我沒有提前15天講所以薪水是拿不到的真的是這樣嗎?我需要爭取我的權力吧那樣我之前做的不就所有都沒了?...Showmore
Tags: 包包

All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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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seph
at 2014-05-23T17:03
去勞工處告死這隻蟹老闆吧.一天沒做,頂多就扣一天的錢,再說,你假日做到2點,?是深夜2點嗎?深夜工作不該是這個價錢的.再說,他是包包廠,又不是服務業,憑什麼叫人家五六日不得請假?像你這樣肯做肯吃苦的,到哪都找得到工作,何必受牠壓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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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allis
at 2014-05-24T05:02
依勞基法第第14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惡性傳染病,有傳染之虞者。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雇主已將該代理人解僱或已將患有惡性傳染病者送醫或解僱,勞工不得終止契約。第十七條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準用之。」,你可以依第六款,主張老闆需給付薪資。如有問題歡迎來信詢問。...Showmore

請各位大大求救如果是巨蟹女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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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ristin
at 2014-05-19T00:00
這故事其實挺攏長的,希望大家有耐心看完,真的很困惑...我跟她認識了兩年了,在這兩年我們的關係都很曖昧(�� ...

現在服飾店薪水大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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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ebecca
at 2014-05-19T00:00
現在服飾店薪水大約都多少?商圈的像高雄新崛江那種~服飾店薪水價位都在哪?(正職的)

20點~關於在菜市場販售女性服飾包包的工作薪水~2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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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Yuri
at 2014-05-19T00:00
在網路上數字人力銀行看到2個職缺,我打電話過去問都是類似的工作性質。就是一大早要開車去批發店載女性服�� ...

違反商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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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eila
at 2014-05-18T00:00
事情是這樣子的我在要過農曆年前賣了一個二手LV包包我老婆嫌太大不用的.我在拍賣網上內容是打這樣的:圖片是�� ...

[台中]請推薦可寄賣服飾及飾品的店面或是格子鋪類型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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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thany
at 2014-05-16T00:00
請大家推薦台中市可以寄賣服飾及飾品的商店.(最好是自身有寄賣過的商店)請確定還有在營業的喔!網路上搜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