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綱拍1個lv包包就隻有這一個,因用不到就想說綱拍,結果違反了商標法,收到花蓮保智大隊的信函叫我去花蓮到案說明。(因為我人住桃園,家裡小孩又沒人帶.可能會帶小孩一起去,方向感不好。)我和之前那位綱友應該是同一位承辦人吧?(他的評價也是10.)我在那裡有了解到一些。我還有一點問題想問.1.我如果去花蓮到案說明,到時法院來傳票我是不是又要去一趟花蓮的法院?還是他可以邦我轉到桃園法院?2.信函上面有說明說經通知二次沒到案說明時,本案將送戶籍地地方法院審理.如果我等他送到戶籍地地方法院時再去到案說明,我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去花蓮?這樣事情會不會更嚴重?...Showmore
急~~~我違反了商標法,怎麼辦?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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