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強盜傷害問題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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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甲]]認識一段時間了某日甲,,與丙,,說我欠他們錢,邀約我至甲他的住處解釋完以後,我隨用我手機撥打給我家人,告知我要回去。在這之後,丙,,出門了,丁,,在這時候來到甲,,的住處甲叫我把手機給他看想看我打給誰。因為我不從,,,甲,,與丁,,兩人用強迫的方式搶取我的手機。在搶我手機過程中,甲,,分別用煙灰扛敲打我的手骨,膝蓋,頭部。又把他家門反鎖,不讓我離開他的住宅..隨即又用我的手機撥打給丙,,叫他隨即開車趕回來。又撥打給很多人,,通話內容,就是要把我押走今天要讓我好看之後我用很多理由騙他們開門讓我出去甲,,與丁,,就答應叫我,,陪他們至某處就可以了。在前往某處路上時,我便趁機會逃跑,不聽從甲,,指揮‵甲,,就直接強行的把摩托車搶走推我,得到手以後還過來想追打我。甲,,隨後馬上用我的手機並呼叫丙,,前來支援。我最後被甲,,,丙,,,追到了,丙,,持棒球棍毆打我隨後我的包包摩托車手機家中鑰匙全被搶走...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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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na avatarBrianna2009-11-12
版主你好(一)所謂強盜: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二)甲叫我把手機給他看想看我打給誰。因為我不從,,,甲,,與丁,,兩人用強迫的方式搶取我的手機。該行為觸犯304條強制罪(2年以下)所謂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使無義務之事(三)在搶我手機過程中,甲,,分別用煙灰扛敲打我的手骨,膝蓋,頭部。該行為觸犯277條普通傷害罪(3年以下)(四)又把他家門反鎖,不讓我離開他的住宅..該行為觸犯302條妨害自由罪(5年以下)(五)我最後被甲,,,丙,,,追到了,丙,,持棒球棍毆打我隨後我的包包摩托車手機家中鑰匙全被搶走該行為觸犯了330條強盜罪結合犯(七年以上)(六)縱上所述:甲.丙.丁的行為觸犯304條.277條.302條.330條依刑法55條想像競合:一行為犯數罪名.從一重處斷結論:可以告此三人330條強盜罪結合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個人淺見~~還有疑問可以在發問...Showmore
Tracy avatarTracy2009-11-13
甲和丙犯了強盜、傷害、妨害自由、詐欺(應該算)。強盜成立的要件??這樣符合嗎?:符合,告死他們最好最爽。
Edith avatarEdith2009-11-16
報警驗傷作筆錄然後上法院阿就這樣阿你的問題是?2009-11-1219:34:25補充:你問這個問題本身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上法院之後法官還要看你的證據還有犯人犯後的態度還有犯人本身的智識、等一切的問題考量後去量刑就算你在法庭上問法官說:請問他們會關多久法官也只能在宣判的那天告訴你而他們犯了什麼罪這是司法警察跟檢察官的事情跟你本身需要處理這件事情沒有關係阿...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