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告我涉嫌竊盜,但我卻沒有有利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 - 包包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07-02-0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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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在7-11買東西因為要搭車的關係我才去那裡想買個東西換零錢但逛了逛也不知道要買什麼就買了平常愛吃的口香糖雖然我的包包裡已經有一包前幾天買的也還未開封只是想說反正口香糖放久也不會壞也很常吃但是後來又考量到買了39元的口香糖這樣我無法換得我要搭車的零錢數目我又把口香糖掛回去想說買別的好了但因為我手上握著補習結束時退我的一些單據轉身要買別的東西就順手將手上的單據先丟進包包買了別的東西結帳後離開商店離開後店員衝出來抓住我的手大聲罵我偷東西我傻眼的回他什麼事為什麼亂罵人他立刻把我抓進他們員工休息室叫我看錄影帶原來那間便利商店的錄影帶錄到了我拿了一包口香糖後在店內晃了晃並沒有拍到我將口香糖掛回去(掛回去時有點被對攝影機可能擋住了)而只拍到了我站在口香糖架前將手上的東西放進包包然後便利商店的老闆娘又說他有一位員工再冰箱裡看看到我偷但明明沒有就這樣她叫我承認我當然說沒有他就叫他的員工打電話給警察員工說:打報案中心嗎?老闆娘:不用你直接打給X警官我們的事他來處理就好到了警察局後他一樣問我成不承認我否認他就說:我給你機會你不要那我要告妳他執意告上法庭只為了一包39元的口香糖然後那位X警官幫我做筆錄時完全就是一面倒的挺向便利商店他一直跟我說:你認了不就沒事了(這樣算引誘犯罪嗎?)說一些過分的話說:你們這些小孩子偷東西都愛狡辯有偷就承認阿!這類的話我跟那位警官說我包包裡的口香糖是我自己買的他說那你有發票嗎我就開始找錢包但畢竟又不是每張發票都會收的好好的我錢包裏是有很多發票但我就是找不道我買那個口香糖的發票那位員警竟然對我說:你看你既然有收集發票的習慣又怎麼會漏了那張?你根本在說謊。而且既然你已經有一包口香糖為何還要再買一包?我跟他說我是為了換零錢他一直說我的理由太千強後來我就在警局從下午1點坐到晚上7點(有需要這麼久嗎?我朋友說是因為看我年紀小在整我)後來真的把我送到法院還靠上手銬去的把我關到被告等候開庭的那裡面去根本就是監獄>"<等檢察官問完話後他說我當場飭回等傳票後還要在過去開庭那下次我還要去開庭?開庭是什麼?是跟那間便利商店的店家對質嗎?只有我自己要去嗎?還是我必須帶我的家人呢?我18歲但是我打工的老板跟我說這麼小金額就算真的事偷竊案也"告不成"告不成是代表什麼?和解嗎?那也要花很多錢嗎?現再的我一點證據都沒有該怎麼做?是不是完全講不贏對方呢?親戚跟我說只要找到那張發票就可以代表我的口香糖是自己買的這樣對嗎?找發票有用嗎?如果對方一口咬定我是不是也只能認了呢那我等下次傳票來的時候還要被關進那個等候開庭的地方嗎?既然他說他有員工看到算是人證但是我也不知道它是不是亂說的呀那我室友也有看到我前一晚把口香糖放進我自己的包包裡隔天才出門那它可以算人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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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07-02-10T19:56
看完了你的故事,真的覺得你跟我同病相連耶!我曾經也遇過這樣的事大該是去年8月份左右吧!我也是跟你一樣,拿這一瓶價值99的洗面乳,(純粹只是痘痘太多,所以才想買那瓶)不過後來想想,家裡的洗面乳還多到不行,就放回去了結果呢!!沒想到隔天我就接到警方的來電,要我去做筆錄,真是啞巴吃黃蓮,有口說不清呀!重點是,那家店也是找有關係的警察替他們辦案,也是一直叫我認罪之類的,我當然沒認阿!就被移送法辦了,你跟我一樣,都還未成年,遇到這樣的是,第一件事就是趕快通知自己的家人,不然警察都會以大欺小,故意恐嚇你,後來我就被傳去法院,檢察官也看了錄影帶,確實看到了我,也確實看到我的手在口袋不過卻沒有看到物品,檢察官卻反問業者:你這樣,要告人家什麼?什麼都沒有,你要告什麼?後來,我當然就無罪釋放了!我想你先不要急,請大人出面,自己自己沒做,加上攝影機裡沒有卻確實時看到你拿口香糖進包包理,罪名是不會成立的,到時候你可以要求業者,賠精神賠償跟名譽損傷也可以請他登報道歉,不過這些都需要時間的!!加油法官會還你清白的,祝一切順心如果還有相關的問題,歡迎你跟我連絡,我會把我的經驗都告訴你!!...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07-02-10T08:48
原來那間便利商店的錄影帶錄到了我拿了一包口香糖後在店內晃了晃並沒有拍到我將口香糖掛回去(掛回去時有點被對攝影機可能擋住了)而只拍到了我站在口香糖架前將手上的東西放進包包其實你也不必擔心,因為攝影機並未清楚地拍到你放進包包的物品是什麼,這在法庭上播放時,你可以問他:「你確定放進包包的東西是口香糖嗎?」法官一定以間接證據為理由判你無罪。2007-02-0819:15:10補充:現再的我一點證據都沒有該怎麼做?是不是完全講不贏對方呢?雖然你一點證據都沒有,但他的證據並不充足丫!2007-02-0819:41:31補充: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十款規定:「犯罪嫌疑不足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俗話說:「一正避三邪。」只要你不做虧心事,幹麻怕他們告你呢?倒是你一直害怕,他們更是起疑心,最後連公正的法官大人也開始懷疑你了。2007-02-0819:42:18補充:不要怕他們,因為你沒犯罪;他們罪證不足,一定會敗訴的;倒是你可以向檢察官提出「反訴」,控告他「誣告」。刑法第169條第一項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07-02-0819:42:44補充:記住,你只要記住下以這二個條文,拿筆抄下來,最好背下來:1.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十款規定:「犯罪嫌疑不足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2.刑法第169條第一項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庭時,輪到你言詞辦論之時,你手指著控告你的人,臉面對著法官,正氣凜然大聲地說:「法官大人,他們證據不足,我要控告他們誣告!」2007-02-0819:43:07補充:相信我,你一定沒事的,不過勸你以後不要再做瓜田李下的行為,以免別人誤會你,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07-02-09T04:57
應該請便利商店馬上清點你拿的那款口香糖~庫存+架上+售出的紀錄~數量是否正確~這樣有少沒少不就知道了?!即便你找出發票~也不能代表你包包中那包不是他們店裡的押?!

請幫我看看這各賣家的LV包包??LV達人,麻煩大家嚕!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07-02-07T00:00
一開始在拍賣上看到這一款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271964...但是因為朋友一直說網路上A品居多但是一般說 ...

playboy包包的台灣代理商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07-02-07T00:00
請問誰知道playboy包包的台灣代理商還是誰有PLAYBOY151-1802-09-6這個包包的照片,有的話請幫我寄到andy02210116atyahoo.com. ...

包包配外套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07-02-0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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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珠包包的作法(15點)

Tom avatar
By Tom
at 2007-02-06T00:00
誰有串珠包包的作法??哪一種包包的都可以...最好是表格式做法...因為我只會這種作法...

這款burberry包包台北哪家專櫃有賣?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07-02-06T00:00
這款burberry包包台北哪家專櫃有賣?粉紅格子的專櫃售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