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輸入的商品與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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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平行輸入的商品(真品)與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的關係~如果自己去國外帶回來賣國外的名牌真品~不知道有沒有犯法?在知識+也看了許多~有些人說DVD~CD~書籍這一類跟著作權有關的不行~其他像3C產品~衣服~包包這類跟商標法有關的產品就可以~再來跟專利有關的商品~有些大大回答可以~有些則說不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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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ula avatarUrsula2008-08-04
其實這個問題的區別關鍵在於是自己使用還要要輸入販售自己使用的話,從國外帶任何東西進來都可以,前提是非違法物若是要意圖銷售則必須要考慮到專利問題再來專利有權利耗盡原則若你在國外購買的是正品,再銷售出去則不違反權利耗盡原則也符合平行輸入的規定這就有如二手商品的販賣...
Quanna avatarQuanna2008-08-04
DVD~CD~書籍真的不行~因有著作權~需著作權授權才可~專利法是仿冒商品~才有的問題~當然也有某些技術或商品在台灣已被註冊專利~那即使國外是沒問題的~到台灣就變仿冒~平行輸入的真品是可以輸入~但不能侵犯的代理商的權益~例如假裝是代理商貨~使用代理商文宣....等所以一定得註明是平行輸入商品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