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和廠商簽完切結書,卻又收到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 - 包包

Table of Contents

前2天收到一份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是有關之前賣仿冒品的問題但是在收到的前幾天已和代理商簽完切結書表示已不再犯及這次的行為可以免責...等內容但簽完的沒幾天竟然收到這份通知單。。。。。。。。。。。。。。。。。。。。。。內容是:台端被訴涉嫌違反商標法乙案,因尚有證據待調

All Comments

Kyle avatarKyle2009-08-09
1.被訴涉嫌違反商標法.廠商並未上權給你法律行為販賣,但是不要被抓到為原則..商標法81.82條,法律第一線實務經驗,及法院判決書.尋找法律證據.最佳利益,合法的法律的利益.移送法院.之前?有涉嫌違反商標法[沒有關係]..1是由告訴人代理商提起告訴[違反商標法].此案為..公訴罪...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Olive avatarOlive2009-08-08
如果是告訴乃論之罪,那麼,若被害人有提出告訴的話,你與他們和解還不夠哦,還要他們向地檢署提出撤回告訴狀,那麼,檢察官才會做出不起訴處分哦
Doris avatarDoris2009-08-11
需知道廠商所簽的切結書內容;才能給您建議.如有相關問題都可提出,最好留下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