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工作27年,老闆突要求離職,是否應付資遣費? - 包包Mary · 2008-05-2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一位朋友,是非常優秀,溫和,善良的女性,自年輕小姐時候就開始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工作認真能力強,ㄝ從不怠惰,對待公司更是忠心耿耿,頗為公司老闆器重和信賴,與廠商客戶之間更是培養了相當深厚感情,大多廠商更是衝著與她交情繼續和公司業務往來,一路上走來,將青春奉獻給這家私人公司ㄝ歷經了2包包All CommentsGilbert2008-05-26嗯!!!這樣是對樓上的很失禮....不過樓上說的...答案快接近了!不是就業服務站!!而是勞工局的勞資糾紛組!他們會為你成立專案來處理的!請到你是工作的所在地.的勞工局單位!譬如說你朋友住高雄縣..但是之前所服務的公司卻在台南市!!那就要請你朋友去台南市政府的勞工局去詢問關於勞工薪資糾紛的問題!Ursula2008-05-24是的!!一定要給,而且雇主還必須要給這位小姐每周2天的找工作的時間,這2天薪水必須要照給...Edith2008-05-22可以先到各地ㄉ~~就業服務站~~請教人員問題,他們會告訴妳ㄉ那位老闆是肯定要給資遣費ㄉ但記得***千萬別乖乖簽離職單***這是粉重要ㄉ不然到時你什ㄇ都拿不到ㄉ你可以到法院諮詢那裡有免費ㄉ法律諮詢櫃檯該怎ㄇ做律師或法官會告訴妳祝你好運~~~~~~~~~~~~...ShowmoreRelated Postsagnes.b的商品價位?SONY硬碟攝影機(專業、熟悉者)請教問題請問逆向行使被臨檢,證件未帶他說妨礙公務?推”好聽的歌ˊ我是一個內向的人喜歡一個女同學可是我有一段感情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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