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來幫我評評理啦!!我急需要答案喔!15點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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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必須要說我不是一個刁鑽ㄉ客人我自己也是服務業~我知道大家工作ㄉ辛苦點!~but!!!上星期我和我朋友去台南一家麻辣燙<饕X:X公>然後我們都是第一次去吃阿根本就不知道有"禁帶外食"這種不成文規定!因為我日本朋友包包剛好有科學麵就想說把它加到湯裡面去看看後來有位服務生說就跟我們說"這邊不能帶外食ㄝ""你降ㄉ話我要把科學面算到加點ㄉ部份喔"<15元>我們心理想說好吧就算自己無知後來她又走過來說"那我要看袋子喔不然我怎麼知道你們偷加了幾包"真ㄉ是很過分ㄝ靠邀喔我們現在去那邊是消費ㄝ把我們當小偷喔~還是犯人?我想問ㄉ是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有規定說帶外食就要加錢ㄉ嗎?<加跟店裡東西一樣ㄉ價錢>或是可以看袋子嗎?這夠不構成人身攻擊就他那一句"不然我怎麼知道你們偷加了幾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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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helia avatarOphelia2006-12-20
除非是現行犯或是監視器監看到或報警由警察人員依監視內容或持法院開出之搜索票方能搜查開包包檢查否則任何人都可拒絕這是----人民有基本隱私權---否則您大可將包包置於桌上請她自便順便告知她若1.沒有ㄌ是否可要求賠償2.若東西有損傷或拉鍊粘扣帶無法正常使用請賠償3.請店長或老闆出面協調4.不然我怎麼知道你們偷加了幾包因在公眾場所因懷疑而非有正確證據顯示此意向以讓人絕得--顏面-名譽受損可以告上法庭請求名譽賠償(須確定以無此麵麵)或登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