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歸類是遺失還是遭竊?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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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機放在機車開放型前置物箱一小時後不見,去警察局報案後,警察先生說這是屬於遺失而不是竊盜,而且必須是機車有遭到破壞才算竊盜,請問遺失與竊盜是這樣定義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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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 avatarTracy2004-12-16
1.本題的關鍵,在於"機車開放型前置物箱",判斷上是不是機車主人"管領能力所及".換言之,所謂竊盜,客觀樣態上,必須"破壞"動產所有人對於動產的管領狀態關係,這裡所指"破壞",非必僅指客觀手段上已造成被害人所屬動產存放場所之損壞,不破壞動產存放場所,取走被害人動產,也是竊��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4-12-18
是竊盜...如果用遺失就是以大報小....我有實務經驗
Regina avatarRegina2004-12-14
所謂的「偷竊」,即刑法上的竊盜行為,按我國刑法第三二○條法文之規定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動產者。由此可知其要件約有如下幾點:1.竊取他人動產之故意,即有排除他人對動產持有之認識與意欲,而實施其竊取行為。2.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圖,即行為人有將��
Delia avatarDelia2004-12-14
我想應該看怎麼定義.若是你人在而手機不見,應算盜竊,若人不在而放在藍子被人看到,順手牽羊,可算是遺失,若人不在而放在看不見的箱子裡,被人打開箱子拿走,這也應該算是盜竊吧!比我好了,我是車子被偷,才騎2000公里,比雅久Mybubu125銀色,車牌CLN-395,有仁人君子看到的話,麻煩通知一下.謝謝!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4-12-16
去警察局講2004-12-1408:47:08補充:檢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