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約在八月份在奇摩轉賣四、五年前朋友送我的lv包包,因覺得不好用…把它給上網拍賣了,後來有一位買主得標,因要北上受訓…請家裡妹妹代為轉面交…居然面交時,是一位警察,我妹當場當作現行犯被捉…同時作筆錄,當天我又必需南下到彰化溪湖…作筆錄。當時有位孫警員告訴我…我已犯了商標法,網上賣仿的lv包包…但我告訴他我也是受害者!且不知是仿的…但他要求我要在筆錄上承認犯法並劃壓!!並告訴我等法院通知…讓我很緊張!請問我該如何作呢?接下來我會收到法院什麼通的通知呢?我們也是受害者…覺得很無孤!!該怎麼辦呢?所以想請教一下…麻煩詳解一下喔!謝謝!!感恩!!
在奇摩轉賣不想用的lv包包…是否真觸商標法?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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