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刑法問題!!!你知道嗎~刑法問題!!!你知道嗎~ - 包包Anthony · 2009-06-0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1.請問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第三項犯強盜罪因而致人於死~與第三百三十三條的強盜結合論第一項的故意殺人~兩者有何分別!!2.第三百二十八條第三項後段的致人重傷~~~~跟第三百三十三條的強盜結合論第二項第四款使人受重傷兩者有何分別!!...Showmore包包All CommentsRosalind2009-06-06你法條打錯了強盜結合犯是第332條,不是第333條(海盜罪)第328條第二項所說的致人於死或致人重傷是例如:在犯強盜罪搶皮包時,因為拉扯皮包太大力,讓被搶的因為拉力去撞到牆而死亡或重傷而第332條的第二項所說的故意傷人或使人受重傷是例如:在犯強盜罪搶皮包時,因為被害不放手,就拿兇器將��Sarah2009-06-06佩大師你要失手幾次Kama2009-06-05結合犯是兩個都是故意做加重結果犯一個故意一個過失所以強盜致人於死(結果加重犯)是故意強盜然後不小心殺人就是強盜加上過失致死強盜殺人結合犯就是故意強盜加上故意殺人...ShowmoreSarah2009-06-05妳為何有這方面的問題呢?是親友犯案嗎?有問題再提問Related Posts夢幻龍族傳說武器強化粉拖美國買COACH包包請問我目前身上有兩條求月老的紅線是否要化掉一條?有關於有牌後背包的問題~一個人常去韓國的首爾和台北像嗎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