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負責人以詐術行為吸金後,以現金提領花用完畢後自殺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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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負責人以所謂"常溫超導體"材料之名,騙取幾位朋友加入A公司,又以增資之名要求投入資金以為股東,然後又以此材料宣稱與B公司合資成立新公司,此B公司陸續將資金匯入A公司帳戶後,此負責人亦陸續以現金提領方式將所有A公司的存款提領花用完畢,最後在事情爆發前以自殺方式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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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ula avatarUrsula2007-09-07
1.不算聯合詐欺,因為原股東也是受害者,也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而增資ㄧ定要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才可以做的.或許負責人有儰造文書的部份爭議需要先釐清2.花學費學經驗,前已經不再了,人也死了,追不回來了.如裹死者還有剩餘資產,就拿出來分一分吧.不過這部分一定會先被銀行拿去3.是,這是個人��
David avatarDavid2007-09-08
1.死亡的負責人是以個人意志對外吸金,未開過董事會,公司主管並不甚了解,唯獨在幾次之會談中針對合資後之組織架構有過討論,但並無談到匯款之情事,這樣有算聯合詐欺嗎?雖不構成聯合詐欺但有業務過失之嫌(未盡監督之責)2.現存股東及無股份之董事除被騙取畢生積蓄,現已身無分文,還存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