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先殺後姦再烹屍,男僅判無期徒刑... - 包包Quanna · 2009-12-3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發生在96年8月的殺人煮屍案,最高法院昨(30)判處兇嫌楊忠平無期徒刑確定,但死者家屬憤憤不平,認為法官僅憑楊嫌鞠躬道歉就認為他「態度良好」,實在太離譜。新竹市男子楊忠平(30歲)因租屋簽約認識被害人,他於96年8月22日深夜侵入被害人家中行竊,他嫌現金太少,持水果刀叫醒被害人,被�包包All CommentsRobert2010-01-041永遠不贊成廢除死刑(能就地正法最好)2適時以暴制暴可以(讓現行犯當場受扁)3目前台灣法律無一是處(電視時常可見警察保護犯人的畫面)4法律是保戶懂法律又犯罪的人人權嘛就是殺人放火的才有人權放心能活下來那一個就是被抓的犯人(這就是保障)ps被殺被搶被害的家屬永遠不知人權是什麼(一般電視報�Franklin2009-12-311.不贊成.2.贊成,但問題是你要行動,你要有種,不要貪生怕死,只是站在原地說說.3.不滿意.4.不認可.要是討不回公道,那你自己去法院前丟汽油彈,去暴動,去挑戰貪污腐敗的公權力,去告訴貪污腐敗的司法和法官,你的對的,你不是黑暗,貪污腐敗法律制度底下的奴隸,就算要因此付出坐牢的代價也沒關係,要是你不Adele2010-01-04這要拜一些偉大的人權團體所賜,所以才會這樣總之,罪犯的人權一大堆,被害者沒有人權。Barb Cronin2010-01-011不贊成廢除死刑但是就算對方以死謝罪受害者會爽嗎?這邊我滿建議改為殺人者須一被子工作所得收入僅能拿生活費其他的錢都是被害人的2不贊成以暴制報理由辦法同上,他殺你你殺他冤冤相報何時了??3非常不滿,但我也沒辦法==4不認可,法律與人權只保障~~~懂~~~的人...Audriana2010-01-03其實這都是法官的自由心正,你說這則新聞,我就想起之前不是有一個女的被偷襲抓胸嗎?當時法官也判無罪,因為抓胸10秒不造成男性的興致,但你罵人神經病確要易科罰金,這是什麼社會呀!我覺得法官的心態很重要,而且法律本來就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有一句話說有錢判生、無錢就判死我們小老百姓沒Jacob2010-01-04人死了,道歉幾萬遍都沒用了,家屬要原諒犯人,比登天還難~1.不贊成廢除死刑.2.以暴制暴有時是必要的,用感化的,應該常常要多害死很多人命.3.超級不滿意現今台灣法律刑罰制度.4.犯刑重大的是禽獸(屬:畜牲類)我想人權應該是保障好人,不是保障活人,也不是保障這些牲畜**....Catherine2010-01-02唉!被害人已死亡,加害人還活著,因此就要給它「人權」!被補後,法官詢問:「可有悔意?」嫌犯大聲說:「有!」立即可以減刑!入獄後,什麼誘惑都沒有,當然表現良好!就算是無期徒刑,若干年後就可以申請假釋!出獄後,再說!經常在上演的戲碼!公義何在?可悲的善良老百姓們!...Related Posts露營出發前的準備洗麂皮包包我要去高雄跨年請問哪間餐廳能看到煙火BESIDE-U這個牌子的包包??1/1~1/3要去香港自由行~請問衣服要怎麼穿好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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