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可以和解嗎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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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以前在路上遇見一位舊識,聯絡幾次過提到我姐在做直銷。她因皮膚狀況極差,所以便給她試用包,她也想買所以當然不可能賺他錢,因此叫他加入會員比較便宜。我還送她一個小皮包。(公司的贈品)結果要簽協議書那天我打電話給她,她說還在睡覺要我幫她填一填就好。他便告訴我她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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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nthe avatarXanthe2009-06-05
依你所說的情況看來...對方擺明是想敲你一筆...撇開能否和解不說...擺明的是你注定撇不開這麻煩..況且據我所知偽造文書係屬刑事而非民事..所以一但告了即使私下和解也無法徹銷告訴!!所以我建議妳保留她們傳給妳的簡訊與一些企圖藉由告妳偽造文書進而索錢和解的證據..換妳告她們恐嚇取財...!就我�
Hazel avatarHazel2009-06-09
妳不需要控告她,不過妳必須將妳所擁有的證據,提供給檢察官佐證。她要求和解,妳最好把她要求的內容書面化,然後將書面一起提供給檢察官。妳要盡量證明自己是獲得電話授權,如果妳是真的獲得電話授權,再加上這些證據,檢察官自然明瞭這是怎麼一回事。妳未必會被起訴,如果妳是無前科初�
Zanna avatarZanna2009-06-06
其實,要將做傳直銷的人,用一個罪名灌上去是很容易的。例如,我錄音,錄你說過什麼話,很多普通的傳直一定會說「這會賺錢的」或是「無效、不滿意全額退」等等,但是後來可能會不一樣。這時如果有錄音當証據的話,他就會被告了。你的案子一看就是對方有心。你如果握有他恐嚇的証據就是可�
Cara avatarCara2009-06-06
名  稱:中華民國刑法(民國95年05月17日修正)第二編分則第一五章偽造文書印文罪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12條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