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案報警沒給三聯單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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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11月底時我因包包失竊而到桃園縣某間警察局報案,但報案過程警察愛理不理,還不時跟旁邊同事聊天,態度實在是令人火大。失竊的東西除金錢以外還有鑰匙、證件、手機,證件已被找回(被丟棄幸好有好心人送還給我),但其他東西就沒找回了......。重點在於,當初報警時,警察並未給我三聯單,是否等於警察吃案了呢?我有什麼動作的彌補可以防止警察的故意吃案?

All Comments

Valerie avatarValerie2006-12-16
記下那名員警的編號然後打電話至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申訴02-23219011轉23592006-12-1500:13:17補充:抽空回警局一趟,看是否認得出那位員警,若真的忘記了,就針對那個單位申訴,至少可以讓那個單位的人員,有所警惕。2006-12-1500:17:41補充:沒給三聯單的確有吃案的嫌疑,如果吞不下這口氣就去申訴。2006-12-1500:22:02補充:最近侯友宜署長正好推行端正警紀的專案,去投訴他們一定會主動處理的。...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6-12-15
找議員或立委發公文給該單位警察局的最高領導然後告知有這案件被吃案之情況到時候警局的會主動聯繫你並且回覆到你滿意或者你可以打電話叫媒體跟拍杜絕吃案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