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今年5月份我老公在一個工作場合工作.每個不同的單位都有畫分工作區域.但工作區域是單位講的~好像沒有平面圖.我老公是A公司.但工作結束後在收東西時.B公司忽然有一個人說他東西放在我老公的工作區域那不見的.說是我老公偷他的東西.但他是跟警察沒講的很明說那是A公司的工作區域.還拿了錄影帶交給警察.錄影帶的內容是我老公正在收公司的東西.拍的就是在收器材.但這樣就可以證明是B的證據嗎他丟掉的東西好像是包包.但沒拍到有包包在錄影帶裡面.只拍到我老公在收東西.第一次開庭雙方都有來.我老公無前科.但法官跟警察問的手法都很直接.都會故意跟我老公講說要不要承認..講其他的法官都會說跟本案無關..開第2次對方B沒來..我老公被法官問到底是不是..我老公一樣不承認.那就會有第3次吧..因為我跟老公從沒進過法院這些地方.聽到法官警察這樣問.好像在強迫逼人家承認.但聽說這是每一位法官都會慣用的手法.請問這樣我老公到底會不會有事呢.雖然要等法官的判定..但我們還是覺得那個人真的太過份了.因為那工作地方只有我老公跟他最不熟.就說是我老公偷的..開庭還要特地請假來開庭結果第二次對方也不來.根本就是在耍人.請大家幫幫我~給我們一點意見吧...Showmore
他這樣亂告人會贏嗎...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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