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之前本來在證券行上班(非營業員),但後來沒做了,自己跟朋友開公司,但營業登記證還未下來,但還是有在幫以往的客戶做些諮詢,之前有在口頭上說會讓對方賺錢,剛開始都有賺(私下協定有賺就會有抽取傭金),到最後開始賠了,我朋友也為了讓那客戶少賠,於是自己還拿出一兩百萬去填補,但我朋友卻遭合夥人陷害,導致那位客戶以為是我朋友設局害他,但實際上我朋友並沒有,然後合夥人還私下偷看我朋友的即時通對話紀錄及包包,把一切行蹤透露給那位客戶知道,且合夥人死不承認是他透露的,由於沒證據,所以我朋友也無可奈何,但近來那位客戶時常以手機電話騷擾威脅恐嚇,說要是繼續賠錢就要斷我朋友手腳,找人去他家,叫他去自殺還有說要找黑道的,看我朋友是要斷手斷腳還是斷哪裡,就一直威脅恐嚇就對了,但我朋友並沒有跟那位客戶簽訂任何的契約之類的,只有口頭說會幫他賺錢,以及去找那位客戶時被客戶逼得在便條紙上寫說會幫他賺回來,這樣那張只有效用嗎?在那之前我朋友有跟那位客戶借五萬元,有簽本票,那是否五萬元還給那位客戶就可以了?遇到這樣的情形,請懂法律的大大幫忙解答我朋友到底該怎麼做呢?感謝你們。...Showmore
下列這情形被威脅時要怎麼辦,請懂法律的人幫忙。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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