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我買了一個假LV包包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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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我在台北東區地攤貨買一個假LV包包送朋友(並不知道是假的當時是學生,一學生經濟狀況1000多快的包包便宜又漂亮所以就買來送朋友朋友也不知道是真是假),6年後朋友拿出來網拍被警察抓,朋友跟法官說是我送的法官說要傳我出庭當證人,請問這樣我會有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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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 avatarLinda2008-10-24
依據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規定,只要販賣"非正品"就犯法~賣假貨是屬於一種詐欺行為唷賣假貨的法律責任:民事部份:商標法第61條,66至68條.刑事部份:商標法第62條至65條.既然法官傳你去了那你就一定要去垣承你之前在哪買的?當時是學生並不懂得分辨....應該不會有什麼刑責才是不過你朋友真可愛..沒有任何正廠的證明文件居然拿去拍賣..這樣做會有很大的風險唷.......Showmore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8-10-22
沒有違法。目前的處罰並不處罰消費者,而且你交付的方式是贈與,不涉及商業行為的情況下,是不會被起訴的,而且傳喚的身份是證人,若真想入你的罪,會以被告傳喚,所以你大可放心。但你的朋友就有吃上官司的可能,但因仿品真假難辨,苛刻處刑略有不通情理。若未有前科,應將事況明確說明,尚有不起訴或緩起訴的可能。...Showmore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8-10-25
你不會有事啦~不過你朋友應該就很難過關了~就算不知情也是有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