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經過:1/4(日)23:40晚上要回宿舍途中行經十字路口的時候,已經沒有紅綠燈我方是閃紅燈(路較小)騎小50時速約40對方是閃黃燈(是大路)開BxW轎車時速約70以上我在過的時候,他從我右方撞過來,還未踩煞車沒有減速跡象我當下根本來不及反應,就被對方撞到倒地送醫當時我前方有一台箱型車在過,但輪到我過的時候就被他撞了而且我要過去的路有點偏左(11點鐘方向),所以沒有很十字他就撞到我車子右後方,撞到安全帽都飛掉了,整台車也滑行了好遠...第一次出車禍.........因為撞我的人態度沒有很好到醫院了也不肯幫我付醫藥費開完刀很久才來看我(也沒帶任何東西來慰問...)之後他說找他保險公司談而第一次和解過程是我爸去談的(因為我還在養傷)他居然還說是我撞他的==太超過了所以我後來就向他提傷害告訴,不過最後結果還是去調委會談和解,就是下禮拜二了..那個檢察官還說我要求的金額太高不可能拿的到,但因為我也沒經驗所以不清楚到底怎樣才算合理?所以我想請問大概可以理賠多少(因為會談的人就有辦法能爭取到,不會的話就只能依對方說的決定,想問有哪些談判技巧?~!)我右腳踝骨折有打鋼丁半年後要再開刀取出右邊大小腿都有大塊淤青現在有時頭也會很痛......右腳雖然好了,可是我都不敢讓他用力採地,也不敢單腳站立就還是會有心理作用,而且這期間都不能運動ex:打羽球全部都要等到半年後才能回歸正常而且事發後好一陣子我都很害怕到現在騎到十字路口都會有陰影請問這樣他要賠我多少才合理呢?謝謝^^我有大概列了以下清單:1.機車修理18,0002.醫療費50,000---含往來看診交通費(我家在桃園,在嘉義讀書,所以我爸都要開很久的車).自購的藥品(免縫膠帶等),預計二次手術才能痊癒3.看護費100,000---約一天一千,共三個月(其中含臨時住宿問題,因受傷期間正值期末考所以我爸要從桃園-->嘉義來照顧我起居)4.精神賠償150,0005私人物品損壞6,000---如眼鏡.包包.衣物...等6.營養費21,000---含三餐及幫助骨骼所需的營養品,我有查過三餐膳食費一天好像是120左右,共計三個月如果有需要更改的地方,煩請幫我修改了謝謝
5/12要談和解,想請教一些問題~~很急 - 包包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