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懂法律的朋友針對小弟遺產侵占的問題做指導,麻煩你們了。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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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0年家母因病過世,當時遺留下投保新光人壽保險的財產,繼承人是我和我妹,當時因小弟本身有工作,便把那本郵局存摺(也就是投保新光人壽保險的財產)交由我妹保管。民國91年因我妹的緣故,我和父親翻臉(因我妹當時說父親常因為跟她要母親的遺產打她),我和我妹一同搬出戶籍地在外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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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na avatarBrianna2006-09-02
一、存摺是誰的名字?二、你查過帳戶的錢了嗎?有被領了嗎?三、你妹成年了嗎?以上兩個問題請說明!2006-09-0111:43:30補充:打錯!是三個問題2006-09-0417:33:30補充:簡單處理步驟如下:1、寫存證信函,要求返還這筆金額(寫去醫院也可以只要找的道人就好!)2、沒有回應,直接到警局(或地檢署)告�
Megan avatarMegan2006-09-05
既然你已經提出侵佔等刑事告訴,那就配合檢察官的偵辦吧,看檢察官需要你提供什麼資料就提供。至於假扣押的話,聲請假扣押要一千元、聲請假扣押執行要依扣押金額計算千分之八的費用(若100萬要繳8千元),而擔保金要看法院裁多少。聲請下來後可以請執行法院直接扣押令妹的郵局存款,除非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