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走路被騎機車的撞倒對方得知我要報警就跑了原地還有酒味疑似對方喝酒跑掉因為我頭暈又近視(眼鏡掉了)追不到對方就先報警叫救護車我的牙齒有掉的也有斷的臉部部分擦傷手腳多處擦傷瘀血隨身物品也都壞了 包包 衣服 手機 之類事後做完筆錄也往上提告事後警察也找出對方對方說願意負起責任但堅稱他不是故意肇事逃逸說酒駕撞人比肇事逃逸還輕他幹麻跑問題一:我可以跟肇事者要求哪些賠償 問題二:肇事逃逸跟酒駕撞人沒逃逸 哪個刑責重問題三:如果在調解委員會和解 之後的肇事逃逸開庭肇事者會被判比較輕or沒差?問題四:如果對肇事者不跟我和解 上法院對我比較有利還是肇事者?問題五:肇事者都不跟我聯絡了 那我該主動聯絡肇事者還是等傳票??問題六:他說他不是故意要逃離現場 他宣稱是看我沒事才走(我滿臉都是血) 那他這樣算肇事逃逸嗎?問題有點多 我把我僅剩的點數都貢獻了希望大大能用替我分析
肇事逃逸跟酒駕撞人哪個刑責重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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