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朋友網拍搬家用不到幾年前購ㄉ2個LV包包.1件LV.1件CHANEL衣服..因5年內曾受有期途刑並以執行完畢.去年因詐欺被判10個月緩刑4年..所以目前仍是緩刑期間.此次開庭後收到簡易判決書量處有期徒刑3月*但判決文下有寫當事人注意事項:被告.告訴人.被害人對告訴乃論案件.得儘速試行和解.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側回告訴.請告訴人寄回告訴狀至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想請問1.緩刑期內犯不同案件緩刑一定會被側消而去執行嗎2.商標法屬告訴乃論罪嗎?是否與對方達成和解即可測消此告訴3.若要與廠商和解.要如何與對方連絡.LV跟CHANEL公司請知道的法律達人幫忙解決問題~謝謝
簡易判決處決書~~商標法.網拍賣仿冒包包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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