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誤拆他人信件 - 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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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一公司的會計助理有一次郵差來送掛號信,地址是我們,電話也是我們,只是上面寫的不是我們公司名號,是xx會計事務所我當時第一想法是,1.是我們公司地址2.電話也是我們的電話,理應說不太可能寄錯,上面寫xx會計事務所,剛好我們有會計師,會不會是他寄的還是別的廠商寄的,於是我拆開此信,一看,根本就是我平常做帳要交給會計師的呀,我當時都沒有看內容唷,純看到發票跟零用金單(跟我們公司一模一樣==),再加上地址是老闆那一區,我在想會不會是老闆有別的投資或者別人也要請同一會計師來用,結果,等老闆回來後老闆也說不知道,所以我就很好心的打電話去給那間xx公司。沒想到,我一打電話過去,毫不客氣的指責我憑什麼拆信,寄錯了為什麼我要猜,說什麼,不是你們的信你們亂拆什麼!!!請問,我觸法了嗎?因為他們是牛皮紙包的一袋,不看內容物也不知道重不重要也不知道內容是什麼,況且,有人寄錯會連電話也一起寫我們公司的嗎?我也沒有去看內容或偷記下來什麼的,我一直被唸,然後到最後還很不客氣的說,那你給我拿回去郵局退!!!請問,真的是完全是我的錯嗎?我們公司也會有廠商呀,況且,是他們寄錯,一般如果地址對電話錯我也會打電話去尋問,問題是,地址跟電話都是我們公司的,那如果他真的要罵我們或告我們也是合理??而且,請問,我有那個必要及義務要幫他們拿到郵局及受他們不客氣的態度嗎???我今天幫他們拿回給路過的郵差,只是不知道後來他們會不會針對此事過幾天再打電話來責罵!!而且,我很好心的幫忙卻得如此下場,這是他們公司的帳我又沒看內容,那,如果他們想要提告或罵我們是合理的嗎?...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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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 avatarKelly2008-12-12
妨害秘密罪....第315條....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因為收件人不是你.即使地址..電話都對了..也是不能拆的..需以查無此人退件..這是告訴乃論罪..對方不告就沒事了..跟對方好好講..一時沒注意...以為是會計師要寄給你們的..不是故意拆的就好..很少人會這麼閒..為這小事走法院吧..2008-12-1217:10:52補充:忘了跟你說..你不用刻意跑郵局去退..等下次郵差先生來時..在退給他就好..關於何時退件是沒罰則的..郵差先生5年才來一次..你就放個5年吧~或者他來時...剛好...你不再..沒遇見他..或者又...剛好..忘記這件事....導致沒退件..這都不是你的錯...不過這次你不要這樣作..因為你理虧在先..忍著吧..下次還有這情形再說.....Showmore
Tom avatarTom2008-12-13
1.版主雖無意拆閱.但依法還是可以被罰.只是輕重而已.就好比過失傷人的過失兩字.2.如爾後有公司地址對.但公司名不是的話.最好先問老板清楚後隔日郵差還會來一次再收.3.郵差也有過失.他的過失為:收件人名稱與收件人所蓋的章不符.4.但是他被你所誤導的.所以無罰則.5.下次收信時要注意人名或公司名稱是否符合再收.如真不知隔日再說.反正此信如無退回.就還會在郵局15日.不用急著收.6.我也吃過顧客的悶虧....Showmore